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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校本部、深圳、威海)

来源:研究生项目中心 作者:王伟光 发布时间:2022-03-20 08:53:44 点击数: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确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本方案适用于[02]经济学、[12]管理学、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考生复试。[1251]工商管理硕士、[1252]公共管理硕士、[1256]工程管理硕士、[1253]会计硕士(非全日制)[0251]金融硕士(非全日制)考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一、工作组织

经管学院复试工作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执行,由研究生项目中心负责落实。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长:叶  强、孟  

副组长:邵景波、赵泽斌

 员:吴 航、麦 强、刘 洋、李 勐、李 锬、李东风、王伟光

 书:郭文轩、李  宁、祖 娜、杨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及电话

 长:马

副组长:蓝  华、王春霞

 员:梁  恒、王鸿谦、黄欣卓、李晓薇、麦  强、庄思勇、李  东、张  莉、

乔立新、刘仕煜、叶  蔓、郭文轩、李梦月、辛  远、刘  洋、郭家源、

王晓峰、韩  越、谷仲翎、李祎博、王  欣、陈艺丹、刘思宏

监督电话:0451-86413297(办公时间)

二、复试资格线及招生计划

(一)学科复试资格线

代码及名称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

课一

业务

课二

学术

学位

[02]经济学

395

60

60

90

90

[12]管理学

380

60

60

90

90

注: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执行学校相关政策。

(二)招生计划及考生比例

校区

代码及名称

计划数

已录取推免硕士

剩余统考

计划

校本部

学术

学位

[02]经济学

34

24

10

[12]管理学

113

80

33

深圳校区

学术

学位

[02]经济学

43

18

25

[12]管理学

28

14

14

威海校区

学术

学位

[12]管理学

24

18

6


学科代码及名称

[02]经济学

[12]管理学

考生比例

123%

134%

(三)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考核与要求

1、考核方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使用钉钉网络平台作为复试主平台,腾讯会议网络平台作为复试备用平台。

2、考核内容

网络远程复试包括线上专业综合考核和线上面试两部分。

1)线上专业综合测试(总计200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课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运用能力,选取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核时间约20分钟。

2)线上面试(总计150分)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既往学业、身心健康、综合素养以及外语水平等。考核时间约15分钟。

(二)复试安排

报考深圳校区和威海校区的考生由校本部统一组织复试。根据报考学科和考生人数,进行分组复试。学院对考生复试次序、面试教师分组和试题抽选将进行随机安排。

学术型硕士(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复试时间:330-31

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电话及电子邮箱通知。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考生须按照学院统一安排进行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安排如下:

1复试材料提交时间:3228:00之前

2复试材料提交至邮箱:smyjs@hit.edu.cn

3、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考生须知

提交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须以PDF格式保存,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方式:报考校区+报考学科+考生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演练当天请准备好原件备查。入学时提交纸质版原件。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与学院按时签订《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违反承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

2、复试采用钉钉网络复试主平台,请考生提前下载钉钉APP和腾讯会议APP试用,并达到熟练使用。考试流程与注意事项,考生所需的设备与网络条件,网络平台测试安排等将通过电子邮件另行通知。

3、请考生认真阅读《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网络远程复试守则 》(附件5请各近期密切关注我校研招办网站、学院网站及电子邮件发布的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自负。

四、录取及调剂工作

(一)正常录取

1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对复试阶段成绩以及总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录取资格。

2、在各学科内,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加和排序。

(二)调剂录取

1、调剂条件

1)须符合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的我校复试资格线,且满足调剂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同门类内的调剂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照调剂志愿依次进行调剂。

3所有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录取手续,否则一概视为调剂录取无效。

(三)档案审核及体检有关要求

1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向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状况。

2)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由校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最长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其他事宜

1、录取考生须在入学时提交本人资格审查材料和诚信承诺书等纸质版材料原件。

2、其他有关事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3、本方案由安博(中国)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参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及学校有关办法执行


咨询方式:

: 郭老师 刘老师 0451-86414016

深圳校区:徐老师 0755-26033494

威海校区:于老师 0631-5687844


安博(中国)

2022年3月20日